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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气净化器市场 不能仅算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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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空气净化器市场 不能仅算经济账

▋张西流
 

随着空气污染问题逐渐受到重视,我国空气净化器市场迅速崛起。分析人士预计,我国空气净化器2017年销售规模可达1000亿元以上,2020年可达3000亿元。家电企业利用品牌影响力延伸布局空气净化器领域,有核心技术的专业公司以及原材料公司,预计将受益。(11月6日《中国证券报》)

据业内人士透露,几乎所有的空气净化器品牌,都把去除细颗粒物作为主要卖点,一些产品还标明有除菌、加湿、除甲醛的功能,但却无相关数据。特别是,在空气净化器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市场上销售的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仍难尽如人意。

2016年11月17日,中消协公布了24款空气净化器比较试验结果,其中净化效果最弱的和最强的产品能相差5倍“距离”。有3款宣称去除甲醛,却没有标注去除甲醛相关数据;有7款宣称除菌,也没有标注除菌率具体数据。一些大品牌的空气净化器所宣传的净化效率数据,与实际效果相差甚远。

不可否认,雾霾空气确实对人体有害,可诱发疾病;而使用空气净化器,确实对空气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既有利于环保,又有益于身体健康。然而,无论是企业热炒空气净化器,还是消费者盲目崇拜空气净化器,均放大了雾霾的危害。再者,企业一味地拿“除霾”作为炒作空气净化器的噱头,显然动机不纯。特别是企业在广告宣传中,恣意夸大净化效率,从小处讲,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从大处讲,则已涉嫌商业欺诈。

因此,针对空气净化器市场,不能仅算经济账。首先,空气净化器也该“净化”。空气净化器国家标准,应增加对甲醛、苯的测试方法,明确空气净化器适用面积和净化效率的测试方法,对国内空气净化器市场进行有效规范;通过新一轮“洗牌”,将一些低质概念性产品淘汰出局,使空气净化器市场逐渐走上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真正利国利民。同时,有关部门应强化日常质量监督,严格企业营销行为,打击和杜绝行业普遍存在的夸大宣传等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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