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71岁老渔工救起13名落水者
花4.5万从局长手中“换回”205万
警察抓暴徒?虚惊一场
身份信息遭人冒用 宿州女孩“被结婚”5年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1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花4.5万从局长手中“换回”205万
淮南一环保局长涉嫌滥用职权罪与受贿罪受审
李旭东 记者 雷强
 

星报讯  淮南市八公山区环保局原局长叶东勋,在申报“2011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85万元,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7.5万元。10月10日,其因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在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公开接受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5月16日,省环保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申报2011年淮河、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叶东勋明知鑫龙公司在张楼村的养殖场不符合条件,仍决定为该公司申报,使该公司污染治理项目获批专项资金205万元。获批后,该公司将项目资金用于非法建设,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185万元。2009年至2014年期间,为了感谢叶东勋的关照,鑫龙公司法人代表刘某先后多次送给叶东勋现金合计4.5万元。

庭审中,叶东勋对自己的受贿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认为自己并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