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崇拜错位错在社会引导,不在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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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崇拜错位错在社会引导,不在孩子

钱兆成
 

近期,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国内第一份关于“少年儿童偶像崇拜与榜样教育”的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孩子对偶像和榜样的区分度并不明显,而少年儿童最喜爱的榜样中,除了雷锋,其余都是文艺体育明星式人物。(3月15日《中国青年报》)

偶像崇拜对于中学生这样的青少年来讲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而对于偶像除了雷锋,其余都是文艺体育明星式人物,有识之士必然大声疾呼:偶像崇拜错位非整治不可。

笔者承认这种担忧有一定的合理成分。的确文体明星过于注重外表修饰,缺乏必要的内涵。并且明星的代言产品多为娱乐产品,隐喻了当下娱乐至死的不良思想。不过笔者以为这样的错位错在社会引导,不在孩子。

由于近几年媒体的普遍化、多元化,这些明星出现在青少年视野中的频率较高。且娱乐产品的消费成为他们的群体性行为。又由于青少年受思维发展水平的约束,通过想象美化偶像,而对被美化的偶像产生较高的认同和情感皈依。

相反,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的价值观念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人越来越重视自身的个性。故意拔高榜样人物的优秀品德,忽视其“个性”,使得学生只了解榜样的某一典型特征,所谓的榜样异化为一种符号。一个远去的符号与一个活跃于荧屏的鲜活形象相比较,孰优孰劣,不言自明。

另外,相对于文艺体育明星,其他几个偶像群体——科技工作者、政治家、商业名人,其行为相对严谨,一定程度上与应试教育的压抑性重合,也与青少年爱玩的天性相悖。

并且,在激烈的社会竞争背景下,利己主义、金钱至上等不良思想反而成为衡量个人自我价值实现的标准,腐蚀着青少年,削弱了其对崇高精神的追求。

不过对于这些,不必过于杞人忧天。漂亮的面孔对于多数观众来说是可以替换的,青少年不会在乎谁演了什么,他们的追随者们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忘记他们的存在。他们之中只有很少人会拥有长久的明星魅力,多数人只能是来得快、去得更快的流星。而对于思想内涵的追寻则可以穿越古今直到永远。走过青春的懵懂,相信大多人都能明白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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