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本报记者) 昨天下午,合肥市通报了该市查处的秸秆焚烧事件381处,要求对督查组查出的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据了解,昨日被通报的“黑名单”单位包括:肥东县143处,店埠镇69处、撮镇镇29处、石塘镇6处、长临河镇18处、白龙镇11处、元疃镇7处、桥头集镇3处;肥西县134处,上派镇31处、丰乐镇29处、高店乡25处、官亭镇18处、严店乡6处、柿树乡3处、小庙镇5处;长丰县102处,三十头镇45处、造甲乡27处、岗集镇1处、吴山镇17处、双塘镇7年、杨庙镇2处、庄墓镇1处、朱巷镇2处;蜀山区2处。
5月21日进入午收以来,除5月28日空气良好外,合肥市连续9天出现轻微以上污染天气,其中,轻微污染4天,轻度污染1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1天,烟锁庐州事件再度发生,影响了合肥骆岗机场多个进出航班,也影响了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合肥有关负责人要求,从现在起各地要开展地毯式巡查督查,坚决做到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否则,除对焚烧人进行处罚外,将层层追究县(区)、乡镇、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 (相关报道见A3版)
秸秆禁烧措施不力,督查不及时
国家督查组要求通报批评蚌埠、滁州
市场报讯(记者 王松青) 记者昨天获悉,为保障奥运空气质量,加快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日前,国家环保部、农业部联合派出秸秆禁烧督察组,对我省阜阳、亳州、滁州、宿州等市县区进行了联合督察。督察组认为阜阳、亳州等市县的秸秆禁烧工作是安徽省乃至全国工作做的最好的,建议将他们的做法在全省宣传推广。
但是,国家督查组发现,蚌埠怀远、滁州定远等市县,沿高速公路农田小麦秸秆焚烧问题严重。督察组在批评中严肃提出,秸秆焚烧控制不住一是认识不到位、二是措施不得力、三是督查不及时。要求有关市县政府重新认识、重新部署、加强督查。同时,要求安徽省政府对秸秆焚烧问题严重的蚌埠、滁州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