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中旬,本报与合肥市公安局开始就本次活动进行磋商。
2007年8月24日,活动规则及具体内容出台。
2007年8月26日,合肥市公安局向全市各分局下发活动通知。
2007年8月28日,本次活动正式开始。
2007年9月5日,经读者推荐,结合合肥市公安局各分局、派出所提名推荐,49名候选人产生。
2007年9月7日,本报开始陆续推出候选民警事迹。
2007年10月29日,民警事迹刊登完毕,社会各界开始陆续对本次活动发表看法。
2007年11月6日,评委组产生。评委有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张华、安徽省委宣传部网络办主任车敦安、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路传望、安徽市场报社总编辑彭鼎宁、合肥市政法委副书记董积仁、合肥市文明办副主任张和龙、安徽市场报社副总编辑陈宝红、安徽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王开玉、双岗街道五河居委会(省级文明小区)主任赵建丽,共九人。
2007年11月8日,活动进入投票环节。
2007年11月16日,投票结束,共收到有效选票50余万张,进入统票环节。
2007年11月25日,统票结束,进入审核环节。
2007年12月16日,评委大会召开,最终入选名单出炉,同时确定了宣布结果及颁奖环节的时间。
2008年1月~2月,原定活动进入宣布结果、颁奖环节,但我省却遭遇多年罕见的雪灾,广大民警奋战在抗雪灾第一线,活动延期。
2008年3月22日,合肥市公安工作会议暨“合肥市群众最喜爱的十大社区民警”表彰大会顺利召开,本次活动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