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芮峰 王涛) 3月16日,省城当涂路桥下发生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一名骑摩托车的人身亡,但从事故现场看上去却像是一起单方责任事故。当警方终于拨开迷雾找到肇事车辆和司机后,又发现司机交代的和真实情况完全不同。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据悉,案件发生后,合肥交警公巡二大队副大队长朱向阳迅速带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歪倒在路边,驾驶人被压在车下已经身亡,地上一大摊血迹,除此之外现场没有发现其他车辆因撞击遗留的任何碎片。表面看这很像是一起摩托车手自己驾车不小心撞倒在路边而造成的单方责任事故,然而细心的民警根据驾车者颈部断裂的严重程度,认为不符合一般驾车人因措施不当形成的单方责任事故现场特征。不久,法医以及省汽车检测中心痕迹技术人员赶到现场,联合对事发现场进行了细致勘查,终于发现现场有两处轻微的带血轮胎压印,再结合尸体的创口特征,可以确定,这应是一起大型货车刮擦碾压致摩托车驾驶人死亡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
警方迅速成立“3.16”重大逃逸案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经调查,一辆皖C5H90红色重型半挂车具有重大嫌疑。17日晚21时,专案组找到了停在怀远县二桥停车场的皖C56386(皖C5H90挂)重型半挂车及该车车主葛某。在询问中,葛某坚持事发时驾驶人是张某(即葛某姐夫)。3月21日,张某向警方自首,但民警却发现他的供述与专案组已掌握的证据完全不同。面对众多疑点,侦查人员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直到21日下午6点多,张终于承认3月16日驾驶皖C56386车的不是他,而正是葛某本人,事发时张在上海,根本不在车上,在车上的是他儿子和葛某一家三口。在大量证据面前,葛终于供认了自己开车肇车后毁灭证据,并让自己姐夫冒名顶替的全部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