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李畅 雷强) 因劝阻邻里纠纷,协警员竟被猖狂村民用钢管打死。日前,亳州市中院对邓成、张小宁、方成涛、张晓华等五人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邓成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死刑。
2007年6月5日晚约8时许,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十九里派出所接警:十九里镇张庄行政村邓村有人打架。该所两民警着警服带领协警员王山、王小楠驾警车即赶到邓村,调处该村村民杨云家人与邓成家人纠纷。民警在劝解时,躲在警车旁一水塘附近的被告人邓成、张小宁、方成涛和张晓华从警车后边冲出来。被告人张晓华在冲向警车途中,被其母亲拦住,将邓成交给张晓华的钢管夺下丢弃。邓成、张小宁、方成涛三人各手持钢管和砖头冲到停警车处,邓成用钢管猛击协警员王小楠头部,王小楠倒地后,三人又继续殴打,并砸警车。随后,邓成、张小宁、方成涛又窜至村民杨云家砸其水缸、机动三轮车等物。后三人回到警车停放处,再次对王小楠殴打,并砸警车。王小楠经医院抢救无效,于2007年6月11日6时许死亡。
在审理该案时,法院还查明,邓成、张小宁曾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邓成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等,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