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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警车贴“拒捕击毙”标语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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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太和警车贴“拒捕击毙”标语引争议

  西安警方悬挂拒捕当场击毙横幅惹争议
 

  “击毙?这地方治安环境不会很差吧?”看着警车上张贴着“飞车抢夺 拒捕击毙”的标语,出差到太和县城的张先生不禁打了个寒颤。对于此标语,当地群众也是各有看法,有的认为就该如此震慑犯罪分子,有的却说这样的标语太过“暴力”了。

  反对方:

  标语影响城市形象

  3月21日上午10时多,太和县城闹市区的细阳路上车辆川流不息。突然,一辆警车驶过引起不少路人目送。记者发现,该车后挡风玻璃上张贴着“飞车抢夺 拒捕击毙”的醒目标语。

  “这标语有点太恐怖了吧?你们这儿治安不好?”张先生是杭州人,和同事出差到太和洽谈生意,看到警车上的标语,他顿时皱起了眉头,吃惊地询问身旁的合作方接待人员。“还不错,你别担心!”接待人员连忙解释。

  “唉,一看到这标语,我就头皮发麻。”细阳路上一商贩唉声叹气道。他说当地许多警车上都有如此“暴力”的标语,而且张贴了好长时间,“原本的大红色已泛白了。”

  “抢夺拒捕,对民警构不成生命威胁,你也把他毙了?”当地一位老先生称,警方表明打击犯罪的力度是好事,但要有个尺度,不能过火了。

  赞成方:

  抢夺拒捕必须严惩

  “我看没什么不妥的,针对那些猖狂的不法分子就该严惩。”吴小姐是太和县城一家企业的员工,她对飞车抢夺是深恶痛绝。

  太和县某超市的朱先生很支持吴小姐的观点。朱先生认为,歹徒骑着摩托车抢东西,市民往往是防不胜防。朱先生说:“如果歹徒拒捕,警方应该可以采取严厉措施处置,打击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警方解释:

  起到震慑,减少案件发生

  “有那标语吗?”前天,记者电话采访了太和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对该所警车上贴有“飞车抢夺 拒捕击毙”的标语,接电话的值班人员声称自己不清楚。

  随后,有位值班民警向记者解释,所里警车上的标语是为了打击“两抢一盗”,县公安局要求统一张贴的。“一段时间,这边此类案件高发,贴它可以起到震慑作用。”

  “效果还可以,自从贴出之后,抢夺案件明显减少了。”关于抢夺案件下降了多少,该位民警拒绝透露,仅称是最近才贴的。

  律师观点:

  警车上标语用词不妥

  “车匪路霸可当场击毙”、“劫持儿童可当场击毙”、“飞车抢劫可当场击毙”……警方在街头挂出类似的宣传横幅,在国内许多地方曾出现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我认为飞车抢夺拒捕击毙一说不妥。”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严国亚说。

  严律师认为,遇到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不法分子拒捕,警察有使用枪支处置的权利,这也是国际上的一个惯例。“如果没有逃离犯罪现场拒捕,其性质才转化为抢劫;如果抢了之后逃离现场,那只能是抢夺罪,没有抢劫的性质严重。即使拒捕,警察也不能轻易击毙草菅人命。”这位律师说。陈泓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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