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报道 国家安监总局近日在其官方网站上通报了黄埔“3·13”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确认发生爆炸的玩具枪用火药共31吨,货主为东莞海龙贸易公司,雇用一辆拖挂车将货物从湖南浏阳运至广州黄埔,试图将火药伪装成普通货物转卸至另一
辆拖挂车上时发生爆炸。
31吨火药来自湖南
3月13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与萝岗区交界的宏康东筑花园附近,江西萍乡神州汽贸公司集装箱运输分公司一辆拖挂车,从湖南浏阳运来一批(31吨)“圆形塑料击发帽”(玩具枪用火药)。为逃避检查,货主东莞海龙贸易公司将这批货伪装成普通货物转卸至一辆拖挂车上。两车在倒装货物过程中发生爆炸,造成7人死亡、2人重伤、34人轻伤。经广州市公安局初步调查,现场爆炸物化学成分为氯酸钾,货物在过车过程中发生碰撞引起爆炸。
据记者调查,这批玩具火药的货主东莞海龙贸易公司则是一家注册地在东莞谢岗镇的私营公司,经营货物的进出口。
火药伪装成香菇
这批本该在特殊仓库装卸的玩具火药何以能在路边装卸?货主究竟是将其伪装成什么,才能隐瞒盘查?针对这两大疑问,记者找到了爆炸路段管理方当日下午当班的管理员阿红(化名)。阿红称,在爆炸前她与经理发现一红一绿两辆货车停在公司的通道内,两车车尾相对,四五名男子在装卸货物,她和经理上前询问。
“这两辆车不是我们公司的,而且我们这里也不允许装卸货,就让他们停止作业,马上开走。”而当时一名搬运工回答说:“搬完这几箱香菇就走。”
阿红说,由于当时正值下班时间,两人要赶着回办公室。“我们以为他们就装完那几箱货就走,就没详细去查看他们搬的东西。”没想到她和经理刚走到一处拐角,爆炸就发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