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报讯(记者 李健 文/图) 一套价值40多万元的共有门面房,一名女子用假证竟然连续获得两次公证,并成功地将房子转卖掉。看似天方夜谭,却实实在在发生在省城林文德和他姐姐林文翠身上,而实施骗卖行为的不是别人,正是林文德的妻子尹某。
门面房莫名换了主人
林文德于2002年在青岛打工时与吉林姑娘尹某认识并结婚。2005年林文德和姐姐林文翠共同出资40多万元在合肥买下一处门面房,并办理了该房的共有权证,一半产权划归在妻子尹某名下,一半归姐姐林文翠所有。
2006年7月,当林文德照例来到门面房收租金,租房户却变成了陌生人。对方告诉他,这套门面房已经换了新主人,新业主姓马,刚刚买下房子不久,而卖房子的是他的妻子尹某,“没有我姐姐的同意,房子如何能卖掉?”林文德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想找到妻子问个究竟,但此时妻子早已不知去向。
狠心妻子造假卖房产
“没想到真的是我妻子尹某所为。”林文德昨天下午激动地对记者说,原来2006年12月12日,尹某持伪造的证件,并找来一男一女冒充林文翠夫妇,来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而公证处在未查实的情况下竟然为其办理了公证。尹某随后以委托人的名义将林文翠持有的共有权证进行挂失,随后从房产局领取了新的共有权证,使得林文翠实际持有的共有权证归于无效。
2007年4月23日,尹某再次伪造另一套林文翠夫妇的证件,指使先前的男女再次来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办理了委托公证。公证后,尹某通过中介,将这套房子以45.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合肥市民马女士。拿到房款后,尹某就人间蒸发了。
假证为啥能取得公证?
事情发生后,林文翠无疑是最大的受害者。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一半产权竟然被卖掉。随后,林文翠委托安徽惠民司法鉴定所对委托公证书的“林文翠”的签名进行了鉴定。经鉴定,委托公证书上的“林文翠”并非她本人所写。而记者看到,委托书所附的身份证和户口本与真件差异很大。那么凭借完全假冒的证件和人,如何能连续获得两次公证的呢?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合肥市中安公证处,该处王主任对于他人冒充林文翠并提供虚假证件的情况不置可否,只表示“早有定论”。而在一份该公证处2007年9月29日出具的撤销公证书决定书上显示,“因他人冒充林文翠并提供虚假证件,导致公证书的内容与事实不符,”公证处撤销了两次公证。
对于公证时有无对办理人和证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王主任表示“不方便说”,但愿意协助受害者追回损失,处理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