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消费陷阱,您曾遇到几个?
版面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2008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十大消费陷阱,您曾遇到几个?
省消费者协会一一为您揭秘
 

  购物返券,看占了便宜却多掏了钱;回了个短信或者电话,被收了包月费;赠品很诱人,质量却说不过去……消费者在生活中,是否经常会遇到这些“看上去很美”的陷阱。在3.15来临之际,本报联合省消费者协会对最常见的十大消费陷阱一一进行揭秘,提醒消费者保持警惕。

  张路明 

  记者 王松青/文      王恒/图

  陷阱之一:

  返券促销

  ■案例

  春节期间,合肥某商场推出“买×××减××”的活动,市民孔女士在购物获得50元返劵后,在商场内转了一圈发现,参加“买×××减××”的并非全部商品,能使用礼券的大都是些号码不全的衣服。一款标价168元的毛衣,不用券可以打6折,即101元;如果用50元返券,则必须按原价购买,需要再补上118元现金。花了50元券,补加的钱反而比直接用现金买还贵。

  ■点评

  商场以“返利券”为诱饵,限制购物范围,意在设置陷阱,其做法违反了《消法》诚实信用原则,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不良目的。

  

  

  陷阱之二:

  存包验票

  ■案例

  目前,在我省很多超市里,还有这样的规定:消费者到超市购物,随身携带的包往往被超市保安强行要求存放(封包),否则便谢绝入门;购物后出门时,保安又要求消费者出示购物小票,待验票盖章后才获准放行。

  ■点评

  超市强制封包和查验购物小票的行为,实质是将消费者视为偷窃超市物品的嫌疑人,侵犯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财产所有权和人身自由权。

  

  

  陷阱之三:

  短信欺诈

  ■案例

  省消费者协会接到大量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内容大同小异,往往是一个陌生的号码给自己发来信息,认为是自己认识的人,顺手就回了一个。但月底,莫名其妙的就出现了短信服务包月费。

  ■点评:

  通信行业的短信陷阱愈演愈烈。主要表现在部分SP商对手机用户设置陷阱,收取梦网或短信套餐等费用。

  陷阱之四:赠品促销

  ■案例

  合肥消费者赵某在某家电卖场购买燃气灶,当时售货员说正在促销,购买燃气灶可以赠送一套餐具。回家后,赵先生才发现,卖场赠送的餐具,全部有质量问题,几个碗和盘子都有豁口,根本不能使用。

  ■点评

  部分商家以赠品为诱饵开展促销活动,这些赠品大多鱼目混珠。消费者使用这些赠品时,往往因质量问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得不偿失。

  陷阱之五:免费服务

  ■案例

  淮南消费者蔡某在合肥某电脑城买了台电脑,当时,售货人员说,电脑有三包服务,在一年内,出现故障,免费上门维修。不到一年,电脑出现故障,蔡某要求电脑销售商按承诺免费上门检修,对方却推辞说蔡某的居住地不在划定的服务区域内,若上门服务需另收费用。

  ■点评

  《消法》第十六条规定:“实行三包的大件商品在三包期限内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承担修理、更换或者退货责任的,经营者应当免费上门服务。经营者不能上门服务的,应当承担消费者交通、运输、装卸、误工等合理费用。”因此,商家擅自划定服务区域,以达到收费目的,是违规行为。

  陷阱之六:餐饮收费

  ■案例

  芜湖市民丁先生家附近的一家酒店贴出“店庆期间一律打6.8折”的宣传单,一天,家里来客人,丁先生决定去试试。酒足饭饱以后,服务员拿来账单结账,一共480元。丁小姐一看不对,就问服务员说,不是说店庆期间一律6.8折吗?该服务员解释,只是一般的菜品打6.8折,酒水和海鲜是不打折的。而且,消毒餐具属于收费项目。

  ■点评

  饭店餐馆通常在促销广告中宣称节日期间一律打五折或八折不等,但消费者结账时才发现并非按全单打折计费。此外,餐馆在送上餐巾纸时一般也不会告知消费者要收费,顾客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误以为属免费项目欣然接受,结账时才发现原来是陷阱。

  陷阱之七:中介收费

  ■案例

  不久前,急需租房的孙小姐找到1家房屋中介,交了30余元的看房费,承诺是一直到成功租到房屋为止。孙小姐连续看了几个房屋都很不满意,提出退还中介看房费。但中介所人却骂了她一顿,赶出门外。

  ■点评

  这两年,中介骗人的消息不少,主要是房屋中介隐瞒真实信息售房、骗取定金等,而婚姻中介利用“婚托”骗取应征人员钱财和感情,职业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骗取定金或乱收中介费等。

  陷阱之八:

  装修偷工减料

  ■案例

  合肥童先生与某装修公司签定了家庭装修合同,但该公司施工合同上写明用的材料是某知名品牌木工板,厚度为19mm。但装修的差不多了,童先生才发现,木工板根本不是那个品牌的,厚度也不够。 

  ■点评

  装修陷阱举不胜举,但偷工减料是最常见的一种。消费者务必睁大眼睛,防止上当受骗。

  

  

  陷阱之九:

  邮购商品

  ■案例

  张小姐在网上看中了一款手机,在寄去汇款后,收到了对方邮寄来的手机。使用后才发现,这款手机是水货,没有中文输入功能,根本不能使用。与对方联系,要求退货,却被告知,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后来,此人将张小姐列入黑名单,再也联系不上了。

  ■点评

  一些不法商家在报刊杂志上刊登虚假广告,引诱异地消费者通过邮局或银行帐号汇款,低价促销手机、照相机、手提电脑等高档商品,但消费者汇款后,根本收不到货品或者收到的商品货不对板。工商部门调查处理时,往往发现并不存在所谓的邮购公司或根本就不存在该地址。

  

  

  陷阱之十:

  虚假宣传

  ■案例

  消费者徐先生在某家电商场看中了一台某品牌电视机。当时,他看到宣传单上说明的是超高清显像管。电视买回家后,徐先生发现电视机说明书上标明的显像管是精细显像管,而不是超高清显像管。徐先生要求该商场退货。商场承认广告宣传有误并解释是印刷错误造成,可给予调换,但不同意退机。

  ■点评

  宣传单是商家向消费者介绍其商品的一种承诺,如果以印错为借口而不履行承诺,就涉嫌故意误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商家应承担责任。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红星路92号 皖ICP备05005201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4-2008 安徽市场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告垂询电话:0551-5223769 新闻传真:0551-2615582 发行部电话:0551-2614557、5223802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