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比喻“两个好的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这句出自《孟子》的成语已在中国流传了2000多年,但有关两者能否“得兼”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息。
对于中国房地产市场而言,开发商的商业利润和社会责任如同这“鱼”和“熊掌”。一直以来,坊间认为开发商更多或者只强调“利润”,而忽视“责任”,有关“偷漏税”、“哄抬房价”的帽子屡屡被扣在头上。
在很多人看来,房地产既是国家支柱行业,也是“暴利”行业,而攫取“暴利”者便是开发商。
进入21世纪,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赚取利润、解决就业和缴纳税收的功能,人们更希望企业能有效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中国的一个支柱产业,目前市场对房地产企业形象存在一些偏见与成见。搜狐焦点网曾在一个慈善论坛对开发商的形象“是否满意”进行了投票统计,结果是“非常不满意和不满意”的票数加起来占74%。
公众为什么对开发商不满呢?据北京师范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钟伟称,在焦点网的调查中,第一是开发商不诚信,第二在投诉和物业管理方面处理不积极,第三在公益事业投入方面不积极,只顾自己的钱。第四在遵纪守法方面是很值得怀疑的。
然而,目前房地产业仍是产生慈善家最多的行业。以中国社会工作协会主办的《公益时报》与企业公民委员会共同编制发布2005年慈善榜为例,慈善家中有41位主要从事房地产和建筑行业,占上榜总人数的30.4%。而在排名最前的10位慈善家中,有7位主要从事房地产业。
对于房地产企业如何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副会长顾云昌认为,首先,要把产品做好,履行自己的经济责任。无论是物质产品还是服务产品,合格、优质、安全是其基本要求。对于住宅而言,更要符合绿色发展的方向,节能省地。其次,维护市场秩序。作为市场的主体,企业应该主动地维护市场。市场秩序的关键,在于守法和诚信。企业本身在运营过程中,在拿地、融资、上下游关系当中不违法、违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企业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