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峡都市报》报道 身为民警,却利用侦查审讯时机强奸、强制猥亵多名女犯罪嫌疑人。日前,福建漳州南靖县张某涉嫌强奸、强制猥亵妇女,由南靖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4个月。
张某,1970年出生于河南,2005年参加工作,原是漳州芗城公安分局的一名刑警。2009年12月29日凌晨2时许,张某在芗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办公楼对涉嫌诈骗的女嫌犯邓某进行审讯时,趁其上卫生间之机,多次对她猥亵。据邓某陈述,张还将她带到候审室,用手铐铐在铁椅上,向她提出性要求,遭到拒绝后,便威胁她:“你进去以后就不好过了。”之后,张将邓某带到三楼办公室,要她脱裤子,邓不肯,张便打了她一巴掌,然后将其强奸。
邓某被关到看守所后,回想起在警局的遭遇,很伤心。经室友开导,邓某向室友说出真相。邓某的话让其他室友很惊讶,同监室的梁某、陈某等人也说起她们被一名男警察侮辱的事情,该室长便将此事反映给狱警。
看守所领导获知情况后,马上向上级部门反映。漳州市纪委相当重视,专门到看守所了解情况,于是,民警猥亵、强奸女嫌犯的事情就这样案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