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回收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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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药回收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

■  张淳艺
“祸“源 王恒/漫画
 

近年来,随着公众健康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人习惯在家中储备药品。记者采访发现,人们对于过期药品的处理比较随意,有人不以为意仍然选择服用;有人随手扔至垃圾桶;还有人专门回收过期药品将其投入市场。这些处理方式给个人健康和生态环境带来的损害不容忽视。(4月26日《法治日报》)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但82.8%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药箱的习惯,全国一年过期药品约有1.5万吨。过期药已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为危险废物,随意丢弃很容易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下,污染水体和土壤。同时,如果过期药品到了不法商贩手中,改头换面后重新流入市场,后果更不堪设想。有数据显示,目前农村市场三分之二的过期药,都是从形形色色的家庭小药箱中流出。

目前,《药品管理法》只规定了生产、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不得使用过期药,并未涉及对“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近年来,国内不少城市开展过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大都是运动式、阶段性的,热闹一时,过后很快归于静寂。对于公众来说,并未养成回收过期药品的意识和习惯。有的市民即使想回收处理,又苦于不知道药品回收点在哪里,最终只得将过期药品扔进垃圾桶。

推动过期药回收,亟待打通“最后一公里”。首先,明确药企责任。“解铃还须系铃人”,药品生产企业最清楚药品中包含哪些成分,容易造成哪些危害,可以有针对性地进行无害化处理。

其次,结合垃圾分类。 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置可纳入当前城镇垃圾分类工作统筹部署。过期药回收不能“单兵作战”,各地应与垃圾分类结合起来,引导公众按标志投放废药品等有害垃圾,由专业机构收集转运和统一处置。

此外,减少废药产生。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引导药企加快药品包装改革,推出小规格、少剂量的药品,督促药店落实拆零销售服务,方便患者按需购买,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闲置浪费。同时,加强科普宣传,普及合理使用药品、过期药品危害、正确处置过期药品等相关知识,减少囤药、减少废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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