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先生系博士毕业,与郑女士婚后育有两子女小明、小佳(均为化名),儿子小明7岁,读小学一年级;女儿小佳5岁,读幼儿园。毛某经常让两孩子学习文言文和高等数学,在教育子女学习的过程中经常使用侮辱性字眼进行谩骂,有时甚至出现殴打行为(12月15日《每日经济新闻》)。
孩子不仅是家庭的希望,也是祖国的未来。孩子在儿时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于家于国都是幸事。毛先生利用丰富的知识教育孩子,这无可厚非甚至还应该点赞。可是让仅5岁的孩子学习高数和文言文,实在让人不敢恭维:高数和文言文别说是孩子,就是大学生也未必能学好,尤其是高数和文言文都需要有一定的基础。几岁的孩子对于高数和文言文听不懂学不会也在情理之中,谩骂和殴打他们并不能让他们瞬间能够提高接受能力,反而让他们对学习产生恐惧甚至是抵触。
采取谩骂和殴打的方式逼迫孩子学高数和文言文除了违反成长规律外,还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和智力发展状况,在做出与未成年人权益有关的决定前,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其真实意愿。
不得不说的是毛先生认为其管教孩子仅为“家务事”,拒绝接受相关人员的协调,对两个孩子的身心造成了严重影响,起到拔苗助长的负面效果,久而久之结出的必然是恶果。让人欣慰的是毛先生的妻子向法院起诉毛先生后,法院以“被申请人虽并未对孩子肉体上造成严重的损伤,但存在长期辱骂、贬低孩子进行精神侵害的行为,也属于家庭暴力”,对孩子开出了人身保护令。希望家长都能从此事件中吸取教训,全面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用正确的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孩子,不能违背成长规律。否则,事与愿违后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