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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 确保电子处方信息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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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 确保电子处方信息可追溯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安徽省卫健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药事管理 促进合理用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全过程监测,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

《意见》要求,规范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医疗机构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结合本机构疾病治疗特点,制订本机构用药目录,并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的调整和诊疗需要,及时进行优化和调整。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测,每半年分析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情况,指导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不断优化用药目录,逐步实现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的目标。

加强医疗机构药品全过程监测。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覆盖药品采购、贮存、发放、调配、使用等全过程的监测系统,加强药品使用情况动态监测分析,对药品使用数量进行科学预估,并实现药品来源、去向可追溯。

发展居家社区药学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药师要积极开展用药咨询、药物治疗管理、重点人群用药监护、家庭药箱管理、合理用药科普等服务。

规范“互联网+药学服务”。有资质的互联网医院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的相关规定,以实体医疗机构内的药师为主体,积极提供在线药学咨询、指导患者合理用药、用药知识宣教等“互联网+药学服务”。规范电子处方在互联网流转过程中关键环节的管理,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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