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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推广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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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6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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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全面推广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

皖交宣 记者 徐越蔷
 

星报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自6月20日起,安徽全面推广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化。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交通民警在执法管理中将通过执法PDA核查车辆检验状况。

推行检验标志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发放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更加便利群众企业申领、出示和使用。

据悉,机动车所有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分为在线出示、离线出示和打印出示等3种出示方式,便利机动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在不同场景应用。在线出示的,可以直接登录“交管12123”手机APP,使用在线实时生成的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离线出示的,可以提前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下载并存储于手机中,使用时直接出示。打印出示的,可以通过网上下载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后,打印为纸质凭证出示,与电子凭证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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