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高温津贴走出季节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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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高温津贴走出季节话题

□ 木须虫
 

进入夏季,全国多地迎来高温,你的工资或将多一笔钱——高温津贴。快来看看,你能领多少?目前已有28个省份公布了高温津贴标准。这28个省份中,高温津贴分为按月、按天和按小时发放三类。从发放时长来看,在明确规定高温津贴发放时间的省份中,多数省份是在6月至8月或9月之间。(5月31日中新经纬)

近些年,高温津贴几乎是季节话题,逢夏必热。尽管从2015年开始,每年国家相关部委都会出台关于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各地根据通知的要求也相应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办法,而执行情况仍然不是很理想,除了部分企业漠视劳动者权益之外,也还存在不便执行的短板。

一是“鸡肋”福利。高温津贴的标准实行静态标准,或按天或按月计算,标准调整滞后于工资与物价增长水平,一个标准执行多年,一个夏季几百元,形同“鸡肋”。同时,计算方式复杂,多地的高温津贴,发放分行业、分室内室外,有的还区别实际温度按天计算。概括来说,就是金额有限,还不便于掌握,影响操作。

二是“纸上福利”。高温津贴一直都被定位为劳动福利的范围,主要政策依据是《防暑降温管理办法》,津贴只是高温条件下劳动保护措施之一,并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层面,各地做法各异,办法宽泛性规定多,保障性措施少,这也是导致高温津贴缺少常态化的执行环境,往往监管严一点、检查多一点,落实得就好一点,力度稍有减弱就会反弹。

高温津贴更宜纳入劳动用工范畴内规范,成为用工保障的一部分,纳入到工资的设计中,作为劳动者的权益之一,进行常态监管。一方面,高温津贴与职工工资挂钩,占到一定的比例,比例的多少视行业实际适度差别化,便于实际操作;另一方面,高温津贴作为劳动用工的组成部分,除了应写入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之外,还应纳入劳动合同、劳动维权、工资支付保障等事项内调节,并在监管之中有一席之地,破除执行上“最后一米”的障碍,更多把保障落在平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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