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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要精细不能靠“抓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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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0年5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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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工作要精细不能靠“抓阄”

□ 潘铎印
偷懒者的“法宝” 王恒/漫画
 

前不久,上级有关部门分给某村两辆残疾人代步车,村干部召集村上四名对象拈阄,令人尴尬的是,两名肢体残疾程度较轻的中了阄,而另两名肢体残疾程度较重的却空手而归。最近,某社区在危房改造拆迁时碰上一个“钉子户”,工作无法推进。该派谁去做思想工作呢?社区干部也拈了一阄。谁知中阄者是一介“莽夫”,拙于沟通,结果不仅没有拆除危房,反而激化了矛盾。(5月19日《人民日报》)

分配公共财物岂能靠“抓阄”。靠抓阄开展工作,凭运气来简单解决问题,是典型的懒政怠政思维在作祟。因为“抓阄的公平”造成了“事实的不公平”,后患无穷,无形中还制造了新的矛盾,这样做助长基层干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歪风,不仅影响干部群众的关系,而且严重损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笔者以为,对“抓阄”的懒政怠政要严格问责。不担当、乱作为,把严肃问题简单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严重缺失,其行为已触碰了纪律底线。《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其他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制度笼子越扎越密、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出现“抓阄分配代步车、选人做群众思想工作”等类似行为,要依纪依规严格追责问责,严肃处理,以此教育震慑党员干部认真履职尽责,用心用情用力维护好实现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群众利益无小事。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监察,深入基层群众身边发现问题、倾听民声,认真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发扬务实作风,多研究实际情况,精准细致开展工作,深入群众,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把群众的每一件“小事”做好、做满意,坚决杜绝各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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