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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房产中介钓鱼信息” 套上法律缰绳
岂能把“救命水”当自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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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年3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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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房产中介钓鱼信息” 套上法律缰绳

□ 王丽美
 

一套照片成为多套房源共用的“实景”、相同房源价格相差数十万元、10个房源半数是假的……一些房产中介通过发布虚假房源、伪造房屋交易价格等方式,诱导购房者、租房者上钩。记者调查发现,房产中介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在许多房产信息平台上存在,扰乱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亟待加强规范管理。(3月21日《中国青年报》)

“高性价比”的虚假房源都是诱饵,只是为了吸引客户、获取电话、诱导成交,挂羊头卖狗肉的 “钓鱼信息” 在许多房产信息平台上成为公开的潜规则。

“钓鱼信息”的危害不容小觑。首先是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环境,房产中介不能提供真实准确的中间代理服务,反而成为假恶丑的集散地,侵犯了民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其次,弄虚作假者得利,产生劣币驱除良币效应,很多中介竞相效仿,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再者,我们看到房产中介经纪人多为年轻人,许多刚刚毕业、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学生往往涉足其中,这段无中生有、忽悠人的“钓鱼”工作经历会使其工作态度、职业定位、道德水准等发生偏移,损害信用环境,不利于全社会的诚信道德建设。

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时期,规范化的房屋中介服务不可或缺。“房产钓鱼信息”也是假冒伪劣,我们要给其套上法律缰绳。加强立法,出台明确、细化的法律规章,规范中介活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倒卖信息的行为,让房产平台、经纪人、购房者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充分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不断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遏制“钓鱼信息”野蛮生长;同时,提高准入门槛,厘清行业规则,加强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管理,培养专业化人才,让正规化的中介服务占领市场。

只有中介机构真正做到了规范、准确、良好的媒介服务,全社会加大“钓鱼信息”的查处打击力度,形成政府监督、行业自律、企业自查、社会参与的综合管理体制,才能刹住中介平台虚假信息泛滥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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