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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密集发文 力保2019“两节”前清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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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密集发文 力保2019“两节”前清欠

许凌辉 陶媛媛 记者 祝亮
 

星报讯  记者从合肥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近日,合肥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连续出台三份文件,以期切实做好2019“两节”期间合肥市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文件针对施工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工作的监督管理,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关于违法发包、转包和违法分包致使农民工工资拖欠的清偿责任,以及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工资拖欠问题的先行垫付工作等做了明确规定。

合肥市将按照“总承包,负总责,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落实企业用工管理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工资款金额和农民工工资委托支付及工资专户管理具体方式,加强劳动合同的日常监管、分包企业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分包工程的工资专用账户管理以及劳资专管员岗位管理等,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月足额实名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

具体规定了如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项目未纳入施工总承包企业专户管理、建设单位存在违法发包行为等不同情形下引发的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具体清偿责任主体。

落实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工资拖欠先行垫付工作的主体责任,对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按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并纳入失信惩戒“黑名单”。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存在拖欠工程款的项目,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督促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时筹措资金予以解决;对存在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项目,按照“谁总包、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施工总承包企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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