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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缴纳“皇粮国税” 到种粮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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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田上的惠农“变奏曲”
从缴纳“皇粮国税” 到种粮有补贴

记者 于彩丽
 

星报讯  世纪之交的农村税费改革,开启了农村改革发展的新格局。2000年,安徽作为全国唯一率先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省份,在这场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中写下了光辉的一笔。以前,农民种粮要上缴“皇粮国税”,现在不仅不需要缴税,还可以领到种粮补贴,改革减轻了农民负担,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协调发展。

20世纪90年代,安徽和全国其他地区一样,农村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的“三乱”问题突出。2000年,安徽毅然挑起全国唯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的重担,率先在全国开展农村税费改革。是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安徽全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正式拉开了中国农村税费改革的序幕。随后,在中央的大力支持下,一系列配套改革相继实施,农民负担逐步减轻,2005年,我省比全国提前一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村税费改革的圆满完成,开启了农村发展的新格局。与此同时,我省不断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建立健全财政支农政策体系,逐步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记者获悉,2017年,全省惠农补贴资金达到285.7亿元,农村义务教育投入116.1亿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1934元增加到11720元,增长6.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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