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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销售理赔套路须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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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11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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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销售理赔套路须防范

□ 杨玉龙
 

重疾险,顾名思义,就是以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特定重大疾病为保障项目的商业保险。当被保人患上此类疾病时,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对被保人进行一定金额的赔付。因患上重大疾病时,往往需要在短时间内支出高昂的治疗费用,加上现代社会人们患上重大疾病的概率增加,很多人都正在考虑或已经入手了重疾险。(10月31日 《法制日报》)

毋庸置疑的是,重疾险有着市场需求;但另一方面,重疾险销售理赔中的“套路”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先前媒体就曾报道过的三大“套路”:“组合计划”实为捆绑;重疾病种玩拆分;不便宜的“共享保额”。可以说,保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从民众的角度而言,无论参加什么样险种,最期待的无外乎就是两点:一是投保简单;二是理赔简单。倘若投保时“简单至极”而理赔时却“难如蜀道”,还要饱受其中的“套路”重重,消费者自然会不满意。

诚如专家表示,面对日益增长的重疾险市场,对保险公司自身和监管部门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监管者角度而言,唯有长出“牙齿”才能有助于消弭乱象,比如,《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已于5月1日开始实行,这些监管措施就须落地。同样,对于重疾险变“糊涂险”,监管更须聪明,对其中的乱象精准施治。

从保险公司角度来看,无论推出什么样的险种,依法与诚信是首位的。也唯有坚守消费者利益为先的原则,才能赢得好口碑,立足于市场。于重疾险,保险公司要对条款做详细的解释说明,不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对于一些“霸王条款”,不能仅依赖于监管部门的管束,自身的问题更须自己解决。

同样,消费者也应该认识到,买保险不应只听保险中介的忽悠,自己也应有定力,购买保险也须“量身适用”。在买保险时,一则要认真阅读条款,不要怕麻烦,也须留意条款中保险公司除外责任的部分,并且对疾病的界定都要小心;二则对于媒体曝光的这些“套路”有必要汲取,更应懂得依法维权,以呵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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