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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发力 高送转被套上“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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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发力 高送转被套上“紧箍咒”

 

上周,沪深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市公司高送转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高送转指引》)。此次《高送转指引》中,不仅对高送转标准做出了权威界定,还将高送转的比例、披露时间与上市公司的业绩、减持行为等挂钩,为上市公司高送转行为戴上“紧箍咒”。 ▋杨晓春

《高送转指引》明确指出,“10送转5”(包含5)以上为高送转,送转比例要与业绩增长挂钩,并作出了硬性约束条件;同时,设置了时间限制,如在重要股东减持敏感期不得披露高送转方案。“通过这些制度安排,切断了高送转与二级市场行为之间的利益链条,堵住了利用高送转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的漏洞,使上市公司送转股本回归本源,真实反映公司经营业绩和股本扩张需求。”上证所方面表示。

目前正值2017年年报披露高峰期,不少上市公司已经披露了分红送股计划。记者注意到,在近年对“高送转”监管趋严的形式下,2017年许多公司选择了“派息”来替代“送股”。据数据显示,截至4月7日,两市共有1163家上市公司计划分红派息,而有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送红股计划的上市公司仅有284家。

在这有“送转”计划的284家上市公司中,按照两市《高送转指引》中的标准,能算作“高送转”的只有63只个股。在这63只个股中,高升控股和八一钢铁两家公司均计划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无派息,其余61家公司均有现金派息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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