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证明都该以“奇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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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所有的证明都该以“奇葩”论

▋史洪举
喜上眉梢 王恒/漫画
 

近日,郑州多个社区在办理养老保险认证时,要求不方便到现场的老人,需手拿当天报纸举在胸前拍照,证明“自己还活着”。不少老人称“难以接受”,“像给罪犯拍照一样”。社区回应称平时人少活多,“拍照认证”也是无奈之举。(11月22日《大河报》)

应该说,每逢出现类似新闻,都有不少网友怒怼这是奇葩证明,这反映出不少人深受奇葩证明之害。但笔者以为,我们需要弄清这样一个事实,即并非所有的证明都是奇葩证明,并非所有要求办事群众提供证明的规定都是设置门槛、刁难他人。

就以“拍照认证”事件为例,0让老人持当天报纸拍照无非是想让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证明自己依然在世。因为按照相关规定,去世者不能再享受这一待遇,但实践中,却有子女在老人去世后冒领养老保险金。而且,鲜见有冒领者受到行政处罚的,顶多追回冒领资金了事,具体的经办人则有可能受到相应处分。基于自我保护和避免社保基金流失,办事机构和经办人只好要求服务对象提供各种证明。

也有观点认为可由社区工作人员逐一登门核实认证。该做法显然不可行,因为由老人或家属提供相应证明更方便快捷,而且大量的登门核实任务短时间内无法完成,增加人手的话就会增加大量公共开支,不是长久之计。因而,“拍照认证”便成了退而求其次的办法,谈不上属于奇葩证明。

要想解决奇葩证明现象,解决民众办事难题,提高社会运转效率,一是应有相关部门梳理汇总,列出必要的证明清单,清理不必要的证明事项,并明确由谁承担证明责任。如现在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多由用人单位向公安机关索取,办事群众不再提供。二是势必依靠大数据优势加快跨行业、跨地区间信息共享,让民众仅持身份证便可畅行各地。三是应将板子打到弄虚作假者身上,凡造假者均列入黑名单并追回违法所得,还有必要给予治安处罚或刑事追责。这样方能打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让公共机构和民众不再受奇葩证明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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