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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1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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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修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星级记者 刘海泉
 

星报讯  记者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上了解到,皖版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正在修订当中,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投诉非税收入管理中的违法行为。

本条例所说的非税收入,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其他非税收入。

根据修订草案,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设立项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执收单位执收;没有规定执收单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执收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执收。执收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收取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受委托单位在委托范围内执收非税收入,不得转委托。禁止委托个人执收非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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