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银行信用政策和房产限购政策,广州一男子与结婚7年的妻子“假离婚”,还签了“净身出户”的离婚协议书。孰料妻子假戏真做,不愿复婚被起诉。广州海珠区法院最终判决离婚协议书有效,该男子真的“净身出户”了!(6月13日《信息时报》)
广州这一案例再次给那些视婚姻如儿戏的人上了一课,即谁对婚姻失去敬畏感、神圣感,婚姻则会以另一种方式“回馈”他。因为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会容忍任何人儿戏它。之前,有法官、律师、媒体已经多次公开提醒,可惜某些人仍听不进去良言。
这主要是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当事人为了达到某种目的——钻政策漏洞,一时被利益冲昏头脑,忽略了“假离婚”的风险。另一个原因是,婚姻基础不够牢固,一方对另一方缺乏真正了解,或被婚姻中的假相所迷惑,从而对婚姻真相缺乏准确判断。
所以,“假离婚”成真至少对我们有三种警示:一是对自己的婚姻要有神圣感、敬畏感,不能有丝毫儿戏念头;二是要不断去夯实婚姻基础,以降低婚姻风险;其三,凡事要有规则意识,不要总想着去钻政策法规漏洞,因为实践证明有漏洞也往往有风险。
其实,这种案例也给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部门一些提醒。无论是银行信用政策还是房产限购政策等,因为存在某些漏洞,才给了一些人“假离婚”的机会,这对老实人来说也不公平。假如相关政策是完善的,执行是到位的,无疑很多“假离婚”会失去土壤。
遗憾的是,相关政策引发不少“假离婚”,制造了某些不公,但有的地方至今仍未能吸取教训修补漏洞。当然,也有地方汲取了教训。比如今年北京楼市新政规定房贷记录按家庭算,就能防止“假离婚”。再如,去年底广州银行业严查“假离婚”人群申贷现象。
另外,“假离婚”成真对立法环节也是一种提醒。尽管法院判决这起“假离婚”有效,是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做出的,但我们也要意识到,现行法律存在一些缺陷,比如对“假离婚”缺少相应罚则,对公众缺乏威慑,所以某些人就把“假离婚”当成一种牟利工具。
所以,亟须完善《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在法律上遏制“假离婚”,以维护婚姻的严肃性。同时,在法律上也要防止夫妻一方以“假离婚”的名义谋取共同财产,以确保离婚的公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