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昨日,在合肥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部门发布了网络维权、消费维权、打假、食品药品违法等典型案例。
其中,去年合肥市共受理网络消费投诉797件,主要集中在婚恋交友、网络购票、网购的餐饮、住宿、娱乐、美容美发、电信等服务方面。
网络购票,现场无法取票
2016年7月,周女士反映其在某旅游网购买了两张“芜湖方特梦幻王国”的门票,共支付362元的费用。周女士前往消费时发现无法取票,随后联系网站却被要求办理退票手续,然而手续办完了,购票金额却迟迟未退。
经调解协商,该网站退回周女士门票款362元。
点评:旅游类网站不仅为人们的出行带来极大的便利,价格上也存在一定优惠。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服务后,线下消费者遇到困难,网站应积极应对帮助解决困难,无法提供服务的应及时办理退款,退还消费款项。
团购消费,商家地址“人间蒸发”
2016年4月,鲁先生投诉,他在某团购网上购买了价值230元的团购消费券,但多次去消费都未找到商家地址,商家电话也无法接通。
团购网站只说能够消费,却未能解决实际问题。最后,团购网站退还了230元的团购券费用,同时额外为鲁先生充值70元作为补偿。
点评:发生消费纠纷时,网络交易平台在无法提供商家真实信息时,应进行先行赔付。
网上订花,情人节过了才送货
2016年2月16日,陈先生投诉,自己2月13日在某网站上订购一束鲜花,并与商家约定好在2月14日送到订单地址,但商家2月15日才将鲜花送达,引发消费纠纷。
经协商调解,商家退还陈先生的订单费用,并按一倍的订单金额作为赔偿。
点评:商家在保证商品质量的同时,必须注意履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