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车轴距标准降低50毫米
2016年12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网约车管理细则元旦正式实施,有效期一年
燃油车轴距标准降低50毫米

▋记者 沈娟娟
 

今年10月,合肥市网约车实施细则等三个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共征集意见和建议1095条,所反映意见主要集中在网约车车辆标准、驾驶员户籍限制、网约车数量及运价等方面。

昨日,合肥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合肥版”网约车实施细则等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记者逐条对比征求意见稿后发现,三个文件内共有72处内容进行了修改。

网约车

变化一:燃油车轴距标准降低50mm

记者在《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中看到,跟此前公布的条款相比,车辆的标准明显降低了,燃油车轴距从2700毫米降为2650毫米,新能源车轴距从2600毫米降为2500毫米。

根据规定,网约车车型标准略高于市区主流巡游车;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65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或1.4T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500毫米以上或续航里程达到250千米以上。

“现在运营的网约车在轴距上大多不符合标准。”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陈剑波透露,燃油车2650mm的轴距是根据合肥市城市综合发展水平及市民综合消费能力来设定的。

变化二:有效期从两年变为一年

此次细则将从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一年,相比10月份的意见稿中的“有效期两年”,时间缩短了。

陈剑波解释,网约车是个新兴业态也是新生事物,市场发展很快,可能会出现难以预料的变化。“有效期一年,等到期后,将进行阶段性评估,及时对政策进行相关修改和完善。”陈剑波说。

变化三:坐网约车能有出租汽车发票

根据实施细则,网约车平台应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在网络服务平台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网约车运价、计价计程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同时,在合肥市依法纳税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

在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的则是“在本市依法纳税并向乘客提供税务发票”。

变化四:网约车平台不经营,提前30日提交书面报告

网约车终止经营,这今后也不是想停就停。记者在实施细则中看到,对这部分也新增了内容。

据悉,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运营的,应当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0日内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温馨提示

乘网约车发生纠纷,有两种途径投诉

如果市民乘坐网约车时发生服务质量纠纷或者不满意的地方需要投诉,可以跟出租车一样向运管处投诉吗?答案是肯定的。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民乘坐网约车发生纠纷,可以向所属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交通运管部门投诉,“运管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核实,如果车辆和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予以行政处罚”。

对话 申请成功网约车有多少?

据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合肥市大约有30万辆网约车在路上跑,但常规性接单的只有不到1/10。

“绝大多数网约车每天只接1~2单,甚至完全不接单,每天接8~12单以上的,大约只有3万辆。”上述负责人说,在这3万辆车中,又有一批不符合标准的网约车将会强制退出,“能申请成功的预计不会多于3万辆”。

合乘 合乘平台发布信息甚至包括“驾驶员身份”

昨日,《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指导意见(暂行)》也同期公布,记者看到,“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的条款被保留,但对合乘平台的要求更严格,发布的信息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等。

顺风车一天不能接单超4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就是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通过互联网方式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平台则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信息服务的企业法人。

据悉,合肥市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但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合乘里程计费。在意见中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这与征求意见稿完全一致。

合乘平台发布的信息更详细

在征求意见稿中,合乘平台应将提供合乘出行的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接入合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车辆信息应包括车辆号牌、行驶轨迹、提供出行时间和出行次数等。

但在意见中,发布的合乘出行信息应当包括驾驶员身份、车辆型号及号牌、起讫点具体地址、出发时间、合乘线路及里程、预估分摊金额等信息,内容明显更细致。

对于顺风车主的要求,意见中也明确了。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合乘服务提供者本人所有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达1年以上。

出租车 严禁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

记者在昨日公布的《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暂行)》中看到,合肥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

据介绍,合肥将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市区巡游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停止收取有偿使用费,已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经营权期限为8年,届满后,以公平竞争方式重新确定经营者。

不过,出租汽车经营者不得利用经营权,通过一次性买断或要求垫资、借款等方式,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另外,新增巡游车经营权不得变更经营主体,其他巡游车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除此之外,出租汽车企业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严禁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此外,合肥市也将把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合肥将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