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中学省示范高中“帽子”又被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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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通报2016年第三季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明光中学省示范高中“帽子”又被摘了

▋汪婷婷 高园好 记者 于彩丽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11月9日,省教育厅对2016年第三季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进行通报,主要是违规补课和征订教辅等。明光中学曾在2010年因违规补课被省教育厅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整改后于2012年恢复,今年8月份再次违规组织补课,被撤销其省示范高中称号。省示范高中铜陵一中、来安中学受到黄牌警告。

违规补课、征订教辅情况仍存在

今年8月9日,省教育厅下发紧急通知,严禁中小学校提前开学上课,严禁中小学校违规组织集体补课。据查,8月12日,铜陵一中高三年级1~12班在校补课,8月17日,明光中学多个高三班级和两个高一班级在补课,8月28日下午淮南九中高三学生在校补课。8月23日、27日,媒体先后两次曝光滁州市来安县来安中学暑假期间违规补课问题,该校无视省教育厅8月9日禁令,严重违规。

9月15日、17日,省教育厅多次接到举报电话,反映桐城市实验小学违规征订教辅资料。9月23日省教育厅派出工作组,经查,桐城市实验小学违规征订了读本和教辅材料,违反有关规定。

明光中学再次被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

根据查处情况,省教育厅做出以下处理意见:明光中学曾在2010年因违规补课被省教育厅撤销省示范高中称号,整改后仍不吸取教训,再次违规,根据相关规定,撤销其省示范高中称号。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滁州市教育局、明光市教育局全省通报批评。责令明光市教育局督促明光中学全面整改。

给予省示范高中铜陵一中、来安中学黄牌警告,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报相关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厅。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铜陵市教育局、滁州市教育局和来安县教育局全省通报批评。整改后,经查若仍然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将取消其省示范高中称号。

给予淮南九中全省通报批评。给予负有监管责任的淮南市教育局全省通报批评。

给予对桐城市实验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收费一事负有监管责任的桐城市教育局全省通报批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 相关新闻

星报讯(记者 于彩丽)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纪委获悉,滁州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

一、全椒县大墅省级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钱朝庚违规设立“小金库”、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二、南谯区施集镇花山村党总支书记张波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54785元已收缴;三、天长市大通镇双柳村党总支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青春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2600元已退还;四、来安县施官镇党政办主任高长洲违规公务接待问题,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购烟费用320元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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