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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巢湖勒索货船 14名“湖霸”将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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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踞巢湖勒索货船 14名“湖霸”将受审

丁雷 记者 马冰璐
 

星报讯 14名“湖霸”盘踞在巢湖水面,打着“压坏虾笼”的幌子,强行向过往货船船主敲诈勒索“赔偿金”。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包河区法院获悉,姚某某、杨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一案拟定于4月11日开庭审理。

据检方指控,去年9月29日上午5时许,被害人李某某驾驶货船从巢湖闸往散兵镇中材水泥厂方向行驶,途经8号航标附近时,被告人姚某某等人划上各自小铁船,先后强行登上货船,并以压坏虾笼为由,强行向李某某索要“赔偿金”。后经打捞未发现有压坏的虾笼,姚某某等人仍称“不赔钱就不给走”,李某某只得交出800元,姚某某等人在货船上将钱均分后才离开。

不久以后,他们再次作案,去年10月7日上午5时许,被害人朱某某、宛某某各自驾驶一辆货船,从巢湖闸相继向散兵镇方向行驶,被告人杨某某发现两船途经巢湖水域8号航标附近时,遂打电话告诉同伙艾某,艾某遂将其铁船划到两条大船旁,令受害人停船,登上宛某某的货船,并电话通知其他同伙前来。随后,他们采取扳挡位、下锚、威胁等方法迫使宛某某停船,并以压坏虾笼为幌子,要求其赔偿,最终宛某某被迫拿出3500元。

与此同时,被害人朱某某欲驾船离开,杨某某遂让宛某某电话联系其“不要跑”,并和同伙们在分完钱后,强登朱某某的货船,并故技重施,从其手中强行勒索6300元。

据了解,该团伙以姚某某和艾某为首,14名被告人平时都是生活在案发水域岸边的同一个渔村里,以捕鱼为生。后在姚某某和艾某的组织下,每年6月至10月,他们会在捕鱼的间隙,选择对“速度慢吃水浅”的货船实施敲诈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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