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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实施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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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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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实施不动产登记
之前发放的房产证等继续有效
王效辉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接仪式上获悉,从昨日起,合肥市房产局下属的办证中心等机构正式划归合肥市国土局,这标志着合肥市不动产统一发证将正式实施。上半年,合肥县(市、区)将全面完成不动产发证工作,在不动产登记实施之前已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

昨日的会议上,合肥市房产局下属的瑶海办证中心等机构,正式划归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合肥市国土局),更名为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瑶海分中心等。合肥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交接,标志着合肥市不动产统一发证正式开始实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发放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今后通过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逐步替换,不会要求权利人更换证书,也不会增加企业和群众负担。

截至去年9月底,全省16个市全部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机构整合。截至去年11月27日,我省105个县(市、区)两级职责机构整合全面完成,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超过6万本(份)。滁州、池州、宿州、芜湖、蚌埠、六安六个市本级和来安、凤阳等20个县(市、区)先后颁发各种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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