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范围调整至低收入标准
2016年3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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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出台完善法援制度新规
法律援助范围调整至低收入标准

□记者 祝亮
 

昨日,省委、省政府公布了完善法援制度的新规。提出到2020年,全省形成较为完备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法律援助覆盖范围逐步拓展至低收入人群,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符合条件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享有法律援助的权利。

全省增加多种民生法援事项

为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我省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全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至低收入标准。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

在《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8类事项范围基础上,补充增加征地拆迁、土地纠纷、环境污染事项,扩大就学就业就医等领域与民生紧密相关的法律援助事项,保障困难群众生存权、发展权。鼓励设区的市根据本地情况,顺应社会发展需要,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逐步建立法律援助参与申诉案件代理制度,对聘不起律师的申诉人实施法律援助。

据悉,省司法厅将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评估法律援助实施情况,适时提出调整经济困难标准和增加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后发布实施。

为不服刑事裁决困难申诉人提供法援

在刑事法律援助方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将制定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细则,加强工作衔接,确保告知、申请转交、通知辩护(代理)等工作协调顺畅,保障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诉讼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

并完善被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做好刑事速裁、刑事和解、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更多的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我省还将逐步开展为不服司法机关生效刑事裁判、决定的经济困难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

法援便民窗口将覆盖到所有县

根据新规,我省将实现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全覆盖。省、市、县法律援助中心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安排法律专业人员,免费为社会公众和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援助指引。

并充分应用互联网技术创新服务模式,增强法律援助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公众参与度,使困难群众获得更加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完善法律援助电脑客户端服务方式,开发移动客户端服务软件,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实现在线服务体系一体化。

完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服务效能和监管水平。加强司法行政部门与法院、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现工作协同。充分利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开展调查分析,辅助决策管理。

将推办案质量与补贴挂钩的补贴制度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管理,法律援助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保证符合条件的公民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根据案件类型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讨论、全程跟踪、重点督办,不断提升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

我省将健全法律援助质量监管机制,实施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受援人回访以及征询司法机关意见等措施,从案前、案中、案后各个环节强化案件质量监管。逐步推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案件补贴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不同级别发放标准,促进提高办案质量。推进援务公开,健全投诉处理制度,严肃查处法律援助人员违规失信行为,依法追究违法违规人员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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