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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保障房实行评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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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保障房实行评分制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保障房建设得好坏,我省也要开始予以评分了。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安徽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实施细则》正式实施,全省保障房建设得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着第二年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的拨付数额。

据介绍,全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都将纳入考核的范围,这其中包括全省各级财政部门用于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以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的资金,包括中央和省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市县财政部门从一般公共预算(含地方政府债券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用于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资金。

省各级财政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对财政资金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综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规划计划的制订、规划计划和政策公开、开工和基本建成情况公开、保障对象公开,以及市县报送绩效评价报告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等都将予以评分。

评价结果划分为四个等级:评价总得分在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含)-90分为良好;60(含)-7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各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分配以后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制定调整相关政策以及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得分60分以下的地区,省财政将相应扣减分配该地区的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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