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被收“协调费”,村里镇里五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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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被收“协调费”,村里镇里五五分
企业项目没办成,近千万元投资款索要难;事发六安裕安区
□ 记者 李世宏
 

“我们是被当地政府招商引资过来的企业,先后投入近千万,后来当地政府毁约,企业没办下去,投资款也要不回来。”近日,六安市万景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下称万景公司)负责人向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投诉称,他们企业预征地时,除了向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缴纳土地征用费用之外,还要按照“当地政府惯例”缴纳“工作协调经费”,且没有票据,如今想退还自然也很难。

爆料:企业没办成,近千万元投资难要回

万景公司的法人代表汪亚超向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介绍,该公司于2011年11月应六安市裕安区政府招商办邀请落户该区,2013年正式落地并先后投资900万元左右,对获得使用权的城南镇周湾村境内85亩土地进行平整,准备永久性投资经营。然而,2014年3月,裕安区政府突然以该公司项目预征地段未获市政府规划部门批准为由,取消供地。政府突然毁约,让万景公司前期三年的规划及部分投资全部化为泡影。

“既然政府毁约,土地也被收回,我们预付的土地报批、征地等费用也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退回。”汪亚超表示,钱缴给政府容易,想要退回却很难。汪亚超说,该公司缴纳601余万元预征地费用, 而城南镇政府仅开具了201余万元的票据。从政府通知停止供地后一年多时间内,他们奔波无数次,直到今年2月10日,城南镇政府才退回201余万元报批费用。

汪亚超表示,该公司除了垫付林地、农用地转用的报批及其费用,还按照当地政府惯例支付当地镇里和村里3000元/亩工作协调经费,合计二十多万元。 “我们没查到‘工作协调经费’这项收费项目依据,所以城南镇这项收费肯定有问题。”汪亚超说。

探访:

村委会:协调经费村、镇对半分

根据爆料,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找到了协议中的乙方(城南镇周湾村委会)。在村委会,记者见到了乙方签字代表,村书记方家俊。

记者:“万景公司曾在你们村预征80多亩地,协议中的3000元/亩‘工作协调经费 ’,村里分得多少?”

方家俊:“村委会分得1500元/亩,村委会开票据做账。”

记者:“开具什么票据?”

方家俊:“城南镇统一收款收据,账目在三资代理保管。”

记者:“票据的付款单位方是什么单位?”

方家俊:“城南镇政府。”

采访期间,一个自称是周湾村原下派周书记告诉记者,“工作协调经费”早在几年前就存在了,而且这不仅仅是城南镇,其他很多乡镇都存在,都是按照惯例来收取的。

物价局:未听说过此项收费

在六安市裕安区物价局收费管理科,一女性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来没有见过此项收费(工作协调经费)。“因为是政府行为,我们也不敢定性,也不好多说。”

非税局:都是按照惯例收取

在裕安区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该局程副局长说,收取“协调费”是六安市多年来的惯例,该项收费没有规定的依据;不过,政府收费应该开具往来结算收据。程副局长表示,这项收费交给乡镇也可以,但应纳入财政收入。城南镇以前征地多,每年收取有上千万“工作协调经费”。

财政局:不开票就属“小金库”

在裕安区财政局,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政府收费都需要开具票据,收取的费用需要上缴财政账户;如果镇政府收取费用没有开具票据,在票据里反映不出来,那就属于“小金库”。

招商单位:钱兑付给村民了

万景公司当初招商引资服务单位是裕安区委办。记者电话联系了曾负责联络的一位工作人员高先生。他告诉记者,万景公司预征土地没有通过六安市的规划是区、镇都没料到的情况, 该项目用地也不得不被取消。目前,企业找镇政府要回自己前期投资款,这也很正常;但镇政府把钱都兑付给村民了,所以很为难。

记者手记:

城南镇政府与招商引资企业签订了《协议书》,责任和义务很明确,政府既然不能履行协议,那就应该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城南镇政府这种不履行《协议书》约定,是一种不守诚信的行为,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这种不守信行为,又如何树立政府责任形象,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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