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充电爆炸 消费者获赔5000元
2015年3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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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充电爆炸 消费者获赔5000元
安徽省消协发布典型案例
记者 王玮伟
 

才买2个多月的手机充电时,发生爆炸引起火灾;在酒店办五万元消费卡,结果酒店关门了……3月12日,安徽省消协发布典型案例,其中,有不少消费者在消协帮助下,维护了自身权益。

手机电池爆炸引火灾

2014年1月,消费者刘先生来到定远县消协投诉,称其在给购买才2个多月的手机充电时,手机发生爆炸,引起火灾将家中的书橱、电脑烧坏。消费者找到经销者刘某要求赔偿,而刘某只同意赔偿一部手机,无奈只得求助消协。

该县消协接投诉后立即来到消费者家中查看火灾现场,消费者损失属实而经营者辩称手机已经过保拒绝赔偿。最终经调解,经营者支付消费者各项损失5000元。

预付款被酒店私自转让

2014年3月初,淮北市消费者协会接到王先生的投诉,称其于2011年11月在某大酒店预付5万元办理了一张消费卡,后因酒店停业,酒店方在未征求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两次将消费者的卡转至其他酒店使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退回卡内余款。

消协接投诉后经查:原经营者胡某经营半年后将酒店转让给李某,协议许可李某仍使用原店名、原执照进行经营,王先生的卡是在李某经营期间办的。胡某认为自己未收取消费者预付款,故不应承担责任。经调解,胡某和消费者王先生达成协议,后来一次性退回消费者卡内余款2.6万元。

空气开关半夜起火

2013年8月下旬,消费者余先生来到池州市贵池区消协池州分会投诉,称其在池州某经销商处购买空气开关,8月20日午夜突然起火,家中家具、家电及线路等全部化为灰烬,次日向该经销商要求赔偿未果。

接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火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当地消防部门鉴定,确定起火点为某品牌的小型断路器。该分会在多次组织厂家、经销商、消费者调解无果后,启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邀请贵池区人民法院参与,在经过长达7个多月的努力后, 2014年4月13日,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消费者余先生获厂家和经销商赔偿6万余元。

重复收取燃气安装费

2014年年初,阜南县城某小区住户发现自己小区在入住时,开发商重复收取了燃气安装费的情况,小区住户联合找到开发商要求退款,但开发商不予理会,消费者无奈集体向阜南县消协投诉。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

调查中发现,该小区分成一、二、三期开发建设,三期的住房销售价格中已经含有燃气安装费属于重复收取,开发商在建一、二期住房时与燃气公司签订的《管道燃气安装合同》中明确写明燃气安装工程费计入建房成本,但开发商却狡辩合同没有按期执行,不属重复收取。

随后,该县消协依据大量事实证据材料,会同县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最终促成开发商与住户达成调解协议:三期86户全额退款197800元,一、二期570户按60%退款786600元,656户共计退款984400元。

酒瓶炸伤人 酒厂赔21万

2013年8月12日中午,定远县西卅镇五年级学生赵某在家中吃饭时,啤酒瓶发生爆炸,造成赵某左眼受伤,后经司法鉴定为八级伤残,为此,赵某父母要求啤酒厂赔偿各项费用共计30万元。而啤酒厂以赵某不是消费者,且啤酒瓶爆炸是家人不当行为所致,拒绝赔偿。

在经过半年协商无果后,赵某在2014年2月向定远县消协投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查实,赵某眼睛是被标有2005年“B”瓶包装的啤酒瓶炸伤。最终,经过多次协商,啤酒厂家同意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费用210000元。

售过期食品,超市十倍赔偿

2014年4月13日,广德县桃州镇消费者曾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包辣味海带丝,回家食用后发现海带丝已经过期2个多月了。曾女士找到超市负责人要求赔偿,双方发生争执后矛盾升级却没有解决问题,遂第二天来到广德县消协投诉。消协接投诉后查实,超市因负责同志失误,未将过期商品下架所致。最终,超市支付商品价款十倍赔偿后又承担了消费者误工费等费用共计10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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