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捕公判”的场子 该收摊了
何不把“烂尾大楼”用于民生事业?
微声音
裸官的“禁区” 不应限于领导职务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4年10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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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不把“烂尾大楼”用于民生事业?

□郭元鹏
羡慕 王恒/漫画
 

萧县有多幢“烂尾办公大楼”。在县城东部新城区的一座小山脚下,记者见到了一片建筑群,这十几栋建筑均已封顶,却未见有人后续施工。工地上杂草丛生、建材散落、脚手架锈蚀,楼间猫狗出没,甚至有人在此放羊。(今日本报11版)

对于“烂尾工程”,我们需要有一个更加柔情的出口。对于只是拉出了围墙的工程,可以责令恢复原样,退楼还田。对于仅仅施工一小部分的工地,可以实施强制拆迁。而对于这些已经生米煮成熟饭的工程,全部拆除会是巨大的浪费,让其冬眠不闻不问也不是最好的结果。这就需要我们在实施八项禁令的时候,对这些已经建成的工程,给它们一个“脱胎换骨”的春天。可以全部利用到民生事业上,适合当学校的当学校,适合养老的养老,适合改造成保障房的改造成保障房,也可以用来安置一批流浪人员,更可以用于图书馆、娱乐中心、市民健身等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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