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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酒后驾警车肇事致3人受伤
已被停职接受调查,事发霍山
 

星报讯(李林 聂士俊 记者 李世宏) 市场星报记者昨日获悉,10月11日晚,霍山县一公安干警酒后驾驶警车,行至该县衡山镇淠源路与中兴路交口时发生事故,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伤。目前,伤者仍在医院进行救治。

记者昨日辗转联系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目击者,他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在10月11日晚9时左右,一辆牌照为“皖N1242警”的警车行驶至老县政府路口处左转弯时撞上一辆摩托车,导致摩托车上3名人员受伤。“其中一名幼儿好像受伤最重,当时幼儿头部受伤,睁只眼闭只眼,哭了一下就没声了。”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霍山县交警大队孙大队长。他告诉记者,目击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肇事驾驶员为该县一民警,“的确是酒后驾驶肇事,案件已经按正常程序在处理,县公安局已经专门开会研究这个事情。”

市场星报记者从霍山县政府一知情人士处获悉,肇事民警为该县衡山派出所民警,姓王。目前,伤者正在积极救治中,涉事民警已被停职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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