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清晨民房突发大火,竟是人为纵火。近日,来安县突发一件纵火案,在来安消防与刑侦部门密切配合下,案件迅速侦破,1月9日,来安消防部门公布了相关情况。
2013年12月30日早晨6点30分左右,位于来安县庵塘巷51号一居民李某家发生火灾,火势较大,严重威胁着毗邻房屋安全。来安县消防大队在接到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经过扑救,大火被扑灭。火灾造成李某家二楼两间房屋被烧毁。
火灾发生后,消防部门立即进行调查。在初期笔录中,讯问人员发现户主李某夫妻双方的回答有明显不同,非常可疑。讯问人员遂将两人安排在门对门的两间房间内,同一个问题两人回答躲躲闪闪,对不上,例如早晨谁先发现火灾的,谁先叫醒谁的,火从哪里起来的,当时谁先起床去扑救的等一系列问题,两人回答完全不一致。
经现场勘察,调查人员初步认定起火部位为着火建筑二层东间,起火点位于东间里屋,可以排除雷击、用火不慎、小孩玩火、电气线路引发火灾事故的可能,但不能排除人为纵火的可能。
根据调查情况,消防调查人员立即向刑侦部门反映情况,与刑侦部门迅速组织对相关当事人的调查,锁定李某有犯罪嫌疑。
在事实面前,丈夫李某最终交代事件真相,对纵火事实供认不讳。据李某交代,自己因家庭矛盾不断激化,一时想不开,在家中纵火。
目前,此案已由公安机关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