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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收益属业主,但想拿难上加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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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公共场所的摊位收费、广告位收费、停车费、公共设施租金都去哪了?
小区公共收益属业主,但想拿难上加难

 

日前,本报报道了“芜湖一小区业主讨回百万停车费”一事,引起了众多读者关注。

其实,小区公共收益除了公共停车场收费外,还有其他类别。近日,记者走访省城部分小区发现,近八成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也就无法明朗,摆摊费无人问津,幼儿园、游泳池、会所等公共设施的租金更是一笔不小的收益。

而据相关部门透露,基于日前愈演愈烈的业委会、物业公司的分歧,小区公共收益支配管理或交由辖区街道。

小区摆摊费去了哪?

11月20日,记者走进省城临南二环的银杏苑小区,发现小区活动广场临路边的地面上,支起了三个棚子,分别售卖衣服鞋袜、工艺品、餐具等。“150块钱一天,我们摆上后,物业就会有人来收。”卖童装的老板告诉记者。

除了银杏苑小区,记者走访南二环附近发现,把摊位摆进小区公共地带的并不在少数,摆摊费用一般都是按天收费,从100元到150元不等。

对此,宁国路太宁花园物业的刘经理说,他们一般不让纯商业性质的商品进小区,偶尔会让有利于提高居民生活水平的宣传人员进小区。“进场一般收100元,这笔钱用作物业日常开支。”

而银杏苑信达建银物业则表示,这笔钱他们收起来后,作为公共收益,已经交给业主委员会入账了。

小区广告费给了谁?

在银杏苑小区广场附近,有两个两米多长、一米多宽的电子信息屏,旁边还有一个同等尺寸的标牌广告。内容涉及医院宣传、瓷砖广告、超市促销等,电子信息屏上的广告画面则自动滚动。

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少有业主关心这些广告收费流向何处,“谁来刊登的?不太清楚;钱给谁了?应该是物业公司吧;多少钱?没看到公示,也没人通知我,哪知道?”

“所有收益都算作公共收益,业主委员会负责账目管理。除了拿一部分作为物业日常管护费用外,剩下的,我们就用作小区设施更新,道路修补等。”银杏苑信达建银物业告诉记者。

会所、幼儿园、网球场、游泳池、物管用房等,这些都属于小区公共设施,这些设施所产生的收益,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

聂爱琴,是合肥马鞍山路国贸公寓业主委员会主任,“幼儿园租金一年两到三万,四套物业用房,其中两套对外出租,按现在算,一年不少于6万。”聂主任说,2011年9月1日,伴随着旧物业公司的撤出,这些公共设施才被业主委员会收回来了。

位于合肥高新区的香槟小镇小区,“从2009年第一批业主入驻,一直到今年9月1日,小区内大部分公共设施的收益才被业主委员会收回。”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夏涛告诉记者。

公共设施收益属于谁?

“我们小区地下停车位一共有198个,每个月180元,四年半算下来,单这一块旧物业公司就收走了190多万。”对于国贸公寓小区的停车费,业委会主任聂爱琴心里有本明白账,“从前年开始,每年的停车费70%交由业主委员会,30%作为物业公司日常管理费用。我们把70%这部分拿出来,也做了不少事情,做了门禁系统,监控到位,小区内部景观整改,辟出活动广场和活动室,还有小区866户供暖改造。”

而香槟小镇小区,地下有600个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前期投资,改造成机械车位,租金按220元每月收取。“开发商拿走150元,剩下70元交给物业。地上停车位是80元每月,这部分费用,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按照70%和30%分配。”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夏涛告诉记者。

停车费交给了谁?

“索要公共收益,举证难”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合肥国贸公寓业主委员会通过数次维权,最终,成功从老物业公司手中收回停车位、门面房、幼儿园等共有设施所有权,一度被视为合肥业主成功维权的典型。但一谈及与前物业的“较量”,业委会主任聂爱琴却坦诚自己从不敢沾沾自喜,因为还有很多难处。

“老物业管理四年半,至今没公示账目,是一本糊涂账;四套物业用房,只交了两套;还有与开发商遗留的很多问题……”聂主任说,“主动找之前物业谈,找社居委、街道协调,前后不下六次,都没有结果。如果协调不成,要想争取,只能走司法途径,但是要打官司的话,很多都没有资料,根本没有办法举证。”

“业主不过问,就是糊涂账”

“如果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通过业委会出面要求物管公布收益并进行处理,如果没有业主委员会,则只能联合起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获取分红。”合肥业委会论坛发起人凌德庆向记者介绍,但他同时担忧地表示,去年,合肥有关部门公布,省城1850个小区,有业委会的小区只有约315个,“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即使物业想公开账目,都不知道向谁公开,没人过问,小区的公共收益那就永远是一笔糊涂账。”

“未来公共收益交由街道”

“只要小区公共收益属于业主委员会,就一定有纠纷,无数事实证明了这一点。”合肥物业协会秘书长程纯杰透露,“我们正在修改物业管理条例,未来公共收益的支配权,全部交由所在辖区街道,业主委员会无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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