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码头趸船侧翻1死5失踪
3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取消和免征
“常回家看看”入法不是说着玩的
女主播自曝与包养官员通话记录
中国新闻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7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常回家看看”入法不是说着玩的
我国首例精神赡养案落锤,法官判子女定期看望老人
 

据中新社电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正式施行,该法首次将“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写入条文。当天上午,无锡市北塘区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

在昨天审理的案件中,原告储某是77岁高龄的老太,被告马某、朱某则是她的女儿、女婿。此前,储某与一双儿女签订协议,写明其由女儿、女婿负责养老,但多年相处之后,储某与女儿一家产生矛盾,后更是赌气出走,至儿子家居住,至此,储某与女儿马某一家算是“划清了界限”,其女儿马某在老太离家后,并未前往看望。因气不过如此被女儿对待,储某一怒之下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

法庭上,储某的儿子与女婿争锋相对,争论不休。北塘法院高鑫法官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依法判处被告马某每两个月至少需至储某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端午节、重阳节、中秋节、国庆节、元旦节这些节日,马某也应当至少安排两个节日期间内对储某予以看望。

北塘法院院长袁挺表示,今后类似的“常回家看看”的案件或许会越来越多,尽管新法将“常回家看看”写入条文,但对于如何监管执行并没有具体规定。此次案件判决只是一个尝试,实际效果如何,还需司法实践进行检验。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