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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可参加流入地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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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迁子女可参加流入地中考
流入地不得收取择校费等
记者 桑红青
 

星报讯 昨日,省教育厅发布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促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意见,再次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里入学“降低门槛”。

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在流入地参加中考和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平等享受高中招生政策和享有优质高中教育资源。随迁子女与城区学生实行统一编班,在学生管理、评优奖励、入队入团、考试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与城市儿童少年同样对待。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流入地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名义向随迁子女及其家长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共建费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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