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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河长”,签责任书还要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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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河长”,签责任书还要交保证金
包河区实施“河长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免重要依据
李梅 黄晓玲 金苑 记者 沈娟娟
 

星报讯 记者昨日从合肥市包河区获悉,该区在合肥市率先实施“河长制”,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分管副书记分别担任十五里河、南淝河、派河、包河、塘西河五条主要河流汇水区域的一级“河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分别担任一级“副河长”。

包河区委副书记单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针对不同河道的不同情况,包河区将建立“一河一档”,同时健全完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在此基础上,制定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一河一方略”,“对水质较差,治理难度大的河流,从清理河面垃圾做起,对于环境比较好的河流,就要进行美化,封堵污染源。”

“河长”也不是好当的,这个“河长制”将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考核,目标分值为2分,并具体制定“河长制”管理量化考核细则。

“所有河长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专户缴存3000元保证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河长”也将进行年度考核,对于达到目标任务的“河长”按所缴保证金额度的150%奖励,对于达不到目标任务的“河长”没收保证金处罚,视情节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记者了解到,没收的保证金将全部用于河长制管理工作,或者环境治理等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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