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皖药”行动,再提新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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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场新修订药品GMP的攻坚战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3年2月2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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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 整理
 

哪些食品不宜打包带走

春节期间,一些亲朋好友聚会后,总是习惯性的进行打包。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餐桌上的菜肴不是所有的都可以打包。比如,蔬菜就不宜打包。因为蔬菜富含维生素,而维生素反复加热后会迅速流失。另外,蔬菜中的硝酸盐反复加热后,会生成含量较高的亚硝酸盐,对身体造成危害。

此外,凉菜、色拉等不宜打包,因为凉菜在制作过程中没经过加热,很容易染上细菌;同时凉菜也不易重新加热。打包的菜肴最好是适合重新加热的。

药物的慎用、忌用和禁用

1.“慎用”:是指药可以谨慎使用,并非绝对不能用, 但必须观察病人用药情况,一旦出现不良反应需立即停药。

2.“忌用”:即避免使用或最好不用。

3.“禁用”:即绝对禁止使用。

保健食品能否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是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其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必须真实,应当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产品的功能和成分必须与标签、说明书相一致。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物。

如何判断化妆品是否合法

化妆品在这个春节期间受到了许多爱美人士的欢迎。那么怎样挑选安全的化妆品呢?

据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合法的化妆品,应标注“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应标注“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号”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号”。

此外,合法化妆品的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外包装或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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