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谷开来故意杀人案提起公诉
药家鑫案20万遗赠款风波落定
台“最高法院”再审阿扁家族弊案
加强强降雨天气防灾工作
城管局长被记大过并免职
三沙警备区任命主要领导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2年7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台“最高法院”再审阿扁家族弊案
吴淑珍因涉入“南港展览馆案”被判刑9年
 

据新华社电 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及其家人涉入多起贪腐弊案,除部分完成终审并交付执行外,台湾“最高法院”26日对“扁家四大弊案”中的三案作出宣判,撤销台高等法院在更一审中所作的有关无罪判决,发回更审。

据台湾“最高法院”发布的新闻稿,宣判内容包括:对于陈水扁夫妇涉入的“公务机要费案”,台高等法院更一审中判处无罪,现予撤销,发回更审;对于吴淑珍因涉入“南港展览馆案”被依图利罪判处9年有期徒刑,予以终审定谳;对于陈水扁夫妇在“龙潭购地案”中的洗钱罪行,维持更一审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定谳。

据了解,陈水扁家族涉入“龙潭购地案”“买官案”“公务机要费案”“南港案”“洗钱案”“金融改革案”“伪证案”“教唆伪证案”“泄密案”“侵占机密文件案”等一系列贪腐弊案。2010年11月,台“最高法院”已就“龙潭购地弊案”和“买官案”作出终审判决,陈水扁和吴淑珍依收贿罪被分别判处11年和8年的有期徒刑。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