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首遭袭案两被告获判无罪
看点
社会
万象
咬穿蟒蛇肚子被拘留
“小孩烧山大人坐牢”
下一篇4 2011年9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香港特首遭袭案两被告获判无罪

 

星报综合报道 香港2名市民今年3月涉嫌袭击香港特区政府行政长官曾荫权,各被控一项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行为罪,案件2日于九龙城法院裁决,2名被告获判罪名不成立。主控官表示会研究判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有市民认为,法院判决过于宽松,是导致部分激进示威者越来越有恃无恐的原因。

2名被告包括厨师黄俊杰(25岁)及学生黄浩铭(22岁),于今年3月1日趁曾荫权出席活动时,走近曾荫权示威,事后曾荫权表示胸口被撞痛楚,需到玛丽医院验伤。医院表示,曾荫权左胸有十厘米范围红肿,幸无伤及内脏和骨折。

裁判官陈仲衡在判案时称,2名被告都有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但认为控方未能证明2人有破坏社会安宁,激使他人愤慨或诉诸非法暴力,导致他人人身受到伤害及财物受损。他继而指出,从录像片段所见,在场人士包括特首,都表现冷静、克制。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