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自作主张”少赔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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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自作主张”少赔八千元
省消协:赔多少不是保险公司单方面说了算,应按法律法规计算
记者 李皖婷
 

孩子在学校统一办理了“学生险”,生病住院需要进行赔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不按照保险条款,自行确定赔付金额。近日,池州市东至县的陈大姐就遇见了这样一件烦心事,按理该赔付近1万3千余元,保险公司却只赔5千元。

消费者质疑: “学生险”赔付到底谁说了算?

陈大姐的女儿正值高中读书的关键时期,不料去年底患上了骨髓炎,在医院治疗了数月,耽误学习不说,还花费了医疗费4.8万余元,其他开支2万余元,共计7万元左右,后续治疗仍需继续。这对一个“单薪”家庭来讲,无疑是一种沉重的负担。

当地医保帮助陈大姐解决了2.9万余元医疗费,但剩下的钱仍是一个不小的数字。此时,陈大姐想起女儿去年9月份在学校统一购买了一份“学生平安综合保险”,便找到了该保险公司协商,该公司请示上级公司后,电话告知“赔付医疗费5000.39元”。

“我本来都打算接受了,但后来在朋友的提醒下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后,觉得保险公司赔偿与合同条款赔付比不符。”陈大姐说,为此她于今年4月15日投诉到省消协,想问问保险赔付金额到底谁说了算?

省消协介入:如数获赔一万三千余元

消协随即与该保险公司取得了联系。通过调查、了解后,经过与该保险公司几番协商,最终该保险公司与陈大姐达成共识,于2011年5月20日按合同赔付了医疗费13422.11元。

通过这起投诉,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任何保险理赔金额和赔偿范围,都不是保险公司自己单方面说了算,而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合同法》赋予的义务履行赔偿,通过正确地计算后实行赔偿,“不能保险公司单方面说赔多少就接受多少。”

也正因为如此,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上的每个条款,如果有异议应及时协商解决,这样才不会导致赔付时“扯皮”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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