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网络推手”诋毁对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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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公关受雇损害伊利商誉案一审判决生效
6名“网络推手”诋毁对手被判刑

 

去年轰动一时的“雇佣”网络公关损害伊利商誉案的6个罪犯被送上审判台。3月14日,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法院一审判决生效,肖某某、安某等6个被告人犯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拘役和罚款。 据新华社

人才“歪用”甘当“黑手”

2010年10月,网络若干论坛流传伊利集团遭到竞争对手侵害,网民纷纷发帖“求真相”。随着案件的侦破,涉案犯罪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并最终被绳之以法。

被告人肖某某,女,北京市博思智奇公关公司副总经理;被告人安某,男,蒙牛乳业市场二部儿童奶项目部经理。其他4名被告人也是公关公司和蒙牛乳业市场二部的职员。这6人都拥有较好的学历背景,正处于事业起步和发展的重要阶段。然而,歪用网络手段,利用网络“利剑”伤害他人造成的严重后果,使他们在人生路上跌了一个大跟头。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7月,被告人安某等为宣传自己的一种儿童奶,想出一个打击竞争对手的邪念。他们花钱雇网络写手撰写攻击帖子,在近百个论坛上发帖炒作,采取“置顶”、“加精”等手法,以提高影响力;并以儿童家长、孕妇等身份拟定问答稿件,“控诉”伊利乳业公司。

从2010年7月中旬至8月上旬,他们在网络上利用论坛发帖、博文、网络软文等多种形式发布491篇文章,通过WIKI问答发布及维护352组及IM群5000个,发布“抵制伊利集团,让我们的行动救救孩子”等文章,网上点击率达到260多万次。

6名“网络推手”被判刑

法院认为,6被告人为宣传自己的产品而采取恶意攻击手段,通过网络媒体捏造和散布虚假事实,严重诋毁和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其行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遂判决被告人肖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被告人安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4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拘役和罚款。一审法院在3月3日宣判后,6人都表示服从判决,3月14日判决生效。“他们都很年轻,认罪态度较好,我们在量刑时给了几个年轻人重新站起来的机会。”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院长云占胜说。

在这场由“网络推手”策划的商业信誉诋毁案中,有多少妈妈曾陷入有害儿童奶的揪心中?被告人肖某某也是一位尚在哺乳期的年轻母亲。她追悔莫及地说,自己和其他妈妈一样,希望孩子饮用健康奶。十分遗憾,她却在利益面前丢失了诚实的职业操守,“损人三千自损八百”,结果受到法律的惩处。

法“网”恢恢需警钟长鸣

随着6名“网络推手”的获刑,曾一度牵动无数网民的乳品商业信誉损害案已随之落幕。他们的获刑,给那些仍在虚拟世界当“水军”“推手”的人,敲响了警钟。

在我国,网络媒体不仅日益深刻地影响和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其显示出来的“藏金量”也成了众多逐利者的新宠。一些网络公关公司或“网络水军”应运而生,他们通过操纵网络舆情,误导视听、绑架民意、获取利益。

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内蒙古分所主任郝志说,“这6个‘网络推手’获刑是一个警示,不要拿法律不当回事。看似虚拟的世界,同样有不可触犯的‘红线’。”

有关专家认为,网络里也有财产万千,也有人命关天,这个平台用好了,可以为民谋福祉,一旦用歪了,造成的危害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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