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一本难说清的“账”
2011年3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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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物业,一本难说清的“账”

记者 任金如
 

“一石激起千层浪”,昨日本报《物业之困,期待破局》一文刚出,很多合肥市民都打来电话,诉说小区物业带来的“烦恼”:小区内保安常常不在岗、家里水管破裂物业没人会修,想统一封阳台非得有业委会吗?……因为这些“烦恼”,有些业主干脆对“交物业费”说“不”!

昨日,记者特意走访了合肥两个管理不错的小区物业公司,没想到他们的负责人也讲了难念的“经”。

一说物业

业主都有算不完的“账”

没专业修理工

濉溪路某小区的王女士:我住的小区是老旧小区,物业费每平方米0.46元,我都按时交。物业服务态度很好,但是专业服务不到位。昨天,我家里阳台入户水管和洗衣机接口水管连接处断了,物业公司没人会修理,还找不到我家这栋楼的水闸,硬是将整个小区的水停了2个小时。由于很多业主有意见不交费,小区的物业服务只剩保洁和保安了。

物业“无所作为”

黄山路博澳丽苑的赵先生:小区没业委会,前期物业“无所作为”:保安几乎没有专业素质,常不在岗;保洁经常不打扫,楼道、地下负一层常有骚臭;小区绿化差,到处是秃地;小区人员出入无管理,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等形同虚设;还有外墙及公共空间有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现象,电梯旁地面常破损。希望物业能对薄弱环节改进。

请给我封阳台

阜阳北路阿奎利亚的沈先生:最大的心愿是能封阳台,自己晒衣服不用再担心被雨淋、被风刮走。自己愿意掏这个钱,和大家一起统一个样式封闭阳台。和物业公司多次说过这个问题,物业公司的答复是:必须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公司之后,才能决定阳台封闭问题。而沈先生的忧虑是,小区业主大多是双墩农民或者是老年人,缺乏维权意识一直成立不了业委会,那就一直不封阳台么?

物业“不作为”

南淝河万家华庭的李先生:入住之初物业管理很好,几年后就大变样。去年屡屡发生住户被盗事件,甚至发生火宅,监控设备都被烧坏。小区内保安形同虚设,年老体弱,没有正规上岗证,对来往人员、车辆不闻不问,非本小区人员可以随意出入,导致楼道内小广告到处都是。停水停电事件时有发生,路灯近半数以上不亮,电梯经常发生困人、夹人事件,卫生打扫不及时。

只交公摊,不交物业费

丹霞西路蓝色湖畔的张先生:我买房时的优惠条件是,5年内小区高层的物业费按多层收取,一平方米只收0.58元。但我已经2年没交物业费了,因为不满意物业服务,小区内的广场不通过业主同意就租给别人卖小吃。但是,我交电梯费和公摊电费,一个月加起来的费用是35元左右,因为我享用了电梯。就这样,来我家收物业费的小姑娘,还感谢我,因为我每次都给她开门,有的业主连门都不开,物业费、公摊费都不交。

二说物业

物业也有“牢骚”!

开支增加,提高不了物业费

长丰路元一美邦小区(合肥元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张学芳主任:这个11万平方米,有10栋楼、753户住户的小区,已有完善的业委会和物业定期联系开会的机制,每个月针对物业出现的问题进行磋商,有效的沟通,提高了物业服务水平和物业费的收缴率,达到95%。

但是,小区物业公司还在亏损。物价局核定的二级资质公司的收费标准是1.18元/平方米,而实际征收是1元/平方米。每年开支增大,尤其是人力资源方面,让物业也觉得“吃力”,小区保洁15人,保安20人,已经是同等面积最少的配置了,物业每年都会像业委会报收支账目。

三大难题困扰老小区

长丰路奥林花园小区(合肥宁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马继东经理:小区面积 28万平方米、40多栋楼、2400多户。目前,合肥一环以内的老旧小区都是“停车难”,奥林花园一期就很有代表性,规划车位37个,目前有200辆车。地上停车、地下停车差价很大,2009年交房的地下车库至今很“空”,而地上已经无处可停。

小区房屋老旧,下水道堵塞等情况严重,正在申报申请维修资金,可给每家每户建档等难度很大。物业费征收率在80%左右,一期、二期、三期的物业费市场核定价格分别为0.42元/平方米、0.46元/平方米、1.1元/平方米。去年下半年亏了20万,主要损失就是物业费,还有地下管网的水损。

三说物业

谁来架 “沟通”之“桥”?

法律有空白,还得说意识

蜀山区住建局副局长付杰:现在在小区后期物业管理中,还存在法律空白。业委会选聘的物业公司,只是和业委会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如果业委会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声音”,不能扩大业主代表大会,那有可能存在一个小区的业主大会被业委会“绑架”的可能性,而如何填补这个空白,需要政府部门“出面”。

其次,还得再说意识问题。小区的业主不仅要当“社会人”,也要当“社区人”,要正确认识物业服务。同时,物业服务公司如果对自己的服务有信心,应该从正当途径,维护自己的收费权益。

物业该是宣传主体

省直电大客座教授郭红兵:在初、中期的物业服务中,沟通的“桥梁”就该由物业负责。物业公司在承接小区的开始,就要以物业展板、业主手册和电子平台信息的方式告知全体业主,物业服务的内容。沟通工作非常有必要。

物业服务的标准,需要依赖业主委员会来“沟通”。前期物业协议由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签订,大多粗糙,虽然业主每个人也都签字,但是没有“真正”的协议有效。而要想有真正的协议,就必须有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的“牵头人”,应该是政府部门、街道或社居委。

业主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应该在小区成立6个月之后。同时,还可通过有行业管理资质的物业协会来指导小区的物业工作。

互动平台:如何管好小区的物业,还大家美好家园?本报继续开通热线电话0551-2610788,互动QQ:757850139,广听民意,有什么不满或者建议,请继续告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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