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13日从山西省纪委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因接受私营矿主李克伟的巨额贿赂,山西大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王雁峰、大同市原公安局局长申公元、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局长巩安库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对他们涉嫌犯罪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隐瞒矿难引起国务院高度重视
2008年下半年以来,不断有死者家属举报浙江平阳县商人李克伟在山西大同市经营的煤矿中存在矿难隐瞒不报的问题,引起了国务院、监察部领导的高度重视。2008年12月,监察部和国家安监总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排查。到2009年7月,李克伟隐瞒矿难事故问题已查核清楚。
调查发现,李克伟曾先后在大同市左云县、南郊区一带购买经营过左云店湾镇红窑沟煤矿等7个煤矿。2002年至2004年期间,这些煤矿曾发生5起事故,其中3起共造成13人死亡,李克伟做了隐瞒。
三名厅官接受巨额贿赂被双开
调查组发现,李克伟为隐瞒矿难逃避法律追究,曾向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巨额行贿。2010年4月,山西省纪委抽调强有力的办案队伍开始查处相关腐败案件。
经查,2007年8月,时任大同市副市长的王雁峰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李克伟保留应予关闭的大同市南郊区高山镇东梁煤矿和大同市南郊区云岗镇窨顶沟煤矿,收受李克伟贿赂人民币1000万元。
经查,2006年上半年,时任大同市公安局局长的申公元,利用职务之便,以筹建煤炭发运站为由向李克伟索要现金2900万元;向李克伟索要价值83万元的汽车一辆,为李克伟违规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和关照。
经查,2007年9月,时任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的巩安库,利用职务便利,为李克伟签批并下发了大同市南郊区云冈镇窨顶沟煤矿的置换文件,使该矿得以保留。巩安库从中收受贿赂10万欧元。